2007年4月份,鹤壁市检察院在对一同一般刑事案子批捕时发现一条头绪:该市社会清闲人员张某在向鹤壁万和发电有限公司供煤过程中,数次向万和公司担任煤质化验查验的质检科耿慧民等9人纳贿,总数额10余万元。万和发电公司是鹤壁市最大的一家国有企业,每年耗费煤炭240余万吨,在豫北可谓是用煤大户,质检员则是把握煤炭质量检测的重要部分和人员。依据头绪剖析和社会反映,检察院做出判别,万和发电公司质检科10余名工作人员大多存在违法嫌疑,属严重窝案、串案。经市检察院领导赞同,5个县区检察院采纳悉数参加的方法,启动了这一案子。
4月27日,张某告知的9名违法嫌疑人悉数到案,经过预审,耿慧民等9人均告知了在煤质查验过程中,除收受张某贿赂外,还很多收受其他供煤商的贿赂,并在采煤样时不采残次煤及煤矸石等方面给予照料,纳贿的公司和个人40余家,触及河南、山西、山东等十几个城市。每个纳贿人都分别向万和发电公司质检多人纳贿。在取证过程中,检察院又发现了郑国平、刘洪领二人的纳贿违法头绪并立案查办。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检察官从一条简略的头绪下手,共查办纳贿违法11件11人,纳贿数额70余万元,触及40余名纳贿人、上百起纳贿现实。
经过此案的处理,阻塞了万和发电有限公司在供煤过程中存在的缝隙,使供煤质量达到了国家标准,仅此一项,就为该公司每年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此案还上了高检院的简报。在社会上达到了社会作用和法令作用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