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7日,“江苏治污攻坚”公众号连续2天发布文章,公布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近期执法检查时发现的20起“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典型案例。
所谓“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就是有环保治污设备,却不正常运行,如水喷淋设施不开启使用,活性炭吸附箱不装填活性炭等,环保设施只是“装装样子”。
以前,这类案例都是夹杂在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各种类型的污染案例中一起公布的。这一次,则是第一次有环保部门把它作为一个单独的类型,集中在一起进行公布。
这意味着,“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已经成为当前环境治理的一类突出问题,受到了环保部门的更多重视,下一步很有可能成为监管的新重点。
最近一段时间,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正在开展环境质量“提质增优”六大行动。活动中,发现有一些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
因此,为了巩固专项执法行动效果,扩大查处环境违法问题震慑效应,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汇总了近期执法检查时候发现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典型案例,共有20个,予以集中曝光。
例如,8月25日,环保部门在南京市区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车间内2个工段的有机废气本应该经“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再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而在常州市经开区的另外一个案例中,环保部门发现水喷淋风机上有大量的蜘蛛网,企业负责人承认,自从今年6月份以来,该水喷淋设施就从未开启使用过。
例如,8月18日,环保部门在泰州市高港区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淋膜车间3条淋膜生产线正在生产。虽然配套建设了低温等离子+UV光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但打开活性炭箱却发现,炭箱呈空置状态,里面没有活性炭。
除了上面这个案例,环保部门在南通市通州区、无锡市锡山区、南通市如东县等地也发现了多个类似的案例,一共有7个,数量第二多。
比如,在盐城市滨海县,一家企业被发现脱硫、脱硝设施均未开启,调阅9月以来脱硫脱硝的交记录发现,氨水使用量及石粉用量均为0。
在扬州市邗江区,有2套砖窑顶部多个排气口盖板被打开,大量烟气直接通过这些排气口外排了,而配套的喷淋塔则多处漏水。
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一家企业熔化炉的废气集气罩未使用,配套的除尘器也没有开启,除尘器脉冲系统未接压缩空气,灰斗下方也没有收集袋,无法满足废气收集的需求。
以上所有的这些案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生产设备正在运行,企业有污染治理设施,但污染治理设施没有运行,导致污染物未经处理就直排环境了。
以前,生态环境部和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其实也公布过类似的案例,但大多是夹杂在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其他各种类型的案例中一起公布的,没有单独作为一类提出来过。
这一次,江苏省的通报,可能是“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第一次作为一个单独的类型,被如此集中地通报出来。
这意味着,随着其他类型污染问题的逐步改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这类的问题已经逐步凸显了出来,成为当下环保部门执法中遇到比较多的一类问题。
而这,其实也符合中国环境治理的大趋势,随着“十三五”时期大规模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是污水治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还是废气治理设施,都已经逐步饱和。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江苏省的通报,是“江苏治污攻坚”公众号发出来的。而这个公众号恰恰是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的官方微信。
大家知道,“十四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战最大的变化,就是从“坚决打好”,变成了“深入打好”。
在《环保圈》看来,环保部门开始关注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这类问题,其实也正体现出污染防治攻坚战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了,环境治理已经步入了“深水区”。
这其实和现在环保产业发展的趋势也是一致的。今年上半年,环保产业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从“重建设”逐步转向了“重运营”。
比如,上半年,光大环境的运营服务收益、建造服务收益及财务收入占总收益的比例分别为44%、43%及13%,运营服务收益首次超过了建造服务收益。
首创环保方面,今年上半年,城镇水务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59,862.58万元,同比增长了24.28%。
因为,环保工作已经从“攻坚战”阶段进入了“持久战”阶段,环保产业也在从“增量市场”逐渐转入“存量市场”,环保企业需要从“重建设”逐步过渡到“重运营”,从“投资驱动型”转变为“运营拉动型”。
环保企业开始注重运营,既符合了环保工作发展的大趋势,也是为了应对环境监管的新变化,同时还为自身发展找到了新的增长点。
未来,环保产业也将由“投资为王”的时代,逐步过渡到“运营为王”的时代,整个产业将由粗放式发展逐步过渡到精细化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