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2年6月1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根据大气监督帮扶平台推送的近地面臭氧高值区线索,利用走航监测对该企业VOCs异常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利用红外泄漏检测仪发现其3号甲醇罐顶部人孔法兰处看到明显泄漏,4号杂醇罐南边两个泡沫发生器(不可达点)泄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DA001排放口尾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采样。6月17日,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DA001排放口非甲烷总烃超标1.8-1.85倍;厂界无组织排放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最大值超标0.105倍;生产车间南门口1米处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超标7.2-8.03倍。
【适用法律】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2022年6月27日该局向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其拟处罚金额及权利义务。该企业收到告知书后提出陈述申辩,该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复核。经案审会集体讨论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对该企业做出罚款肆拾贰万柒千贰百元整。
【案件启示】相比于传统大气污染物,VOCs污染排放具有瞬时性、不稳定性等特点,治理工作基础薄弱,是大气环境治理领域最明显的短板,现阶段VOCs污染治理执法监管仍存在能力不足和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
本案中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根据大气监督帮扶平台推送的近地面臭氧高值区线索,用走航车、红外泄漏检测仪等科技手段为执法赋能,深入排查、准确定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固定相关证据,实现了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对持续推进夏季臭氧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涉VOCs企业精细化管理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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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八批9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排放污染物、通过渗坑排放废水污染环境、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例,
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目录(2024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有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其中,涉及环保行业的鼓励类有13大项,包括大
12月27日,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2023年河南省大气综合观测网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河南新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25万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2023年河南省大气综合观测网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
河南省许昌市、平顶山市两个开发区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近日被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从通报情况来看,相关企业违法违规问题性质恶劣,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有落后生产设备淘汰不到位的,有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责任不落实的,还有不少弄虚作假行为,可谓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七批10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建设的典型案例,并对积极查办案件的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
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24年1月13日起施行。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熟料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水泥窑及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静安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行动目标,到2025年,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完成上级要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大气环境治
近日,《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行动方案》)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行动方案》指出,重点区域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核心区及清远市,不含惠州龙门县,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远市连山、连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锅炉生产制造、建设运行、回收利用等环节作出全链条系统安排。锅炉广泛应用于电力、供热、石化等行业及日常生活中,是能源消费大户和重要的大气污
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梅州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新建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不高于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告,该文件规定了燃气锅炉及固定式燃气轮机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深圳市内的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单台额定出力大于或等于0.1t
1月19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达州市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以私设暗管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3年8月9日,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下属的钟坝养殖场通过场内雨水管网向场外无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八批9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排放污染物、通过渗坑排放废水污染环境、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适用于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各督察局,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2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7月18日,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隧道窑正在生产,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七批10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建设的典型案例,并对积极查办案件的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领域):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市积极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利用线上巡查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多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实施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为持续保持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继续选取2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各地继续加大对肆意干扰在线监控设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现将部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予以警示。泰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案情简介】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国发平台发现泰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3年7月2日6时至7月
焦炉炉墙串漏导致焦炉烟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含量升高,对健康和大气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在2021年4月1日下发的《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中明确要求,在基准氧含量(体积分数)8%的条件下,新建和现有焦化企业焦炉烟气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质量浓度分别
ZKAM-2000型微型化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采用GC-FID原理,通过内置富集单元,直接测得ppb级的环境空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指标满足《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的技术要求。产品特点精度高,检出限低采用直测法,测量精度高,检出限低。数据可靠
网民咨询:《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4.1.3规定,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废气基准含氧量折算执行GB37822的规定。请问排放浓度的折算是只针对非甲烷总烃,还是指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中的所有污染物?办理回复: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河北省正定县涉VOCs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详情如下:正定县涉VOCs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正定县涉VOCs企业监督性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已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
霍普斯自主研发的新HPGC-1000P型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性能符合HJ1012-2018标准相关技术要求。采用气相色谱法原理,可快速测定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