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了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加强环保治理。对全县43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吨以上企业全部安装监控视频。实行“电监管”。将企业生产设施用电量和治污设施用电量进行比对,监控、监督企业治污设施是否正常,已联网企业469家。搭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各镇街均配备环保专职网格员,利用手机APP巡查软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传到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处置率95%以上,形成了过程可监控、全程可追溯、公众可监督的监管模式,达到了监管精准化的目标。
落实新旧动能转换。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统筹考虑区域环境容量,拒绝审批高污染、高耗能、浪费资源项目。累计取缔“散乱污”企业272家,整改提升12家,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766台,每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硫4000余吨、氮氧化物1000余吨、烟尘2000余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3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19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4家,18家企业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将极大减少废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加强工业挥发性废气治理。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使用低挥发材料,加强工艺过程、储存装卸过程、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排放控制,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治理效率。
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快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涉气企业中涉VOCs排放企业共计285家,220家企业完成展UV光解、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 VOCs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减少了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污染,有效地改善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积极扶持绿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环保部门信息资源优势,对涉及民生领域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和国家、省重点基础设施工程,主动对接服务,积极提供环保技改或转型升级信息,推动绿色发展和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