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永正带队值班《行风热线》,主要介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听众关注的主要问题有养猪场污染、水库污染等。
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两降一控一升”为目标,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实施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强化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控制在82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9.3%,5-9月臭氧超标率控制在16.3%以下,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3.0%以下。
虽然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但夏季臭氧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今年臭氧污染来的早,污染程度大,今年臭氧浓度较去年同比增加19.8%。我市臭氧污染的根本原因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还维持在较高的排放水平,在强日照、高气温、少云量、弱风力、少降雨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加速光化学反应,造成臭氧浓度超标。
1.加强涉VOCs工业源管理。一是大力推进原辅材料替代,5月底前深入排查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层剂(树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指导企业有序开展低VOCs产品替换,重点推进VOCs含量低于10%的原辅材料替代,有效减少溶剂型原辅材料使用比例,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源头替代项目;二是全面推行“一厂一策”,组织涂料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企业全面完成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编制,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控制;三是严控无组织排放,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实施有效控制,提升废气收集率,做到“应收尽收”;四是建设适宜高效治理设施,采用单一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碱液喷淋等低效VOCs治理工艺企业,5月底前在单一工艺基础上增加活性炭吸附工艺;五是加强执法监管,5月底前各县市区对辖区范围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及其他涉VOCs工业企业和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一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中心城区严禁使用不达标或未挂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二是优化重点区域交通,根据拥堵点成因,多措并举,提高交通通行效率;三是加强夜间施工车辆管控,22时至次日6时,中心城区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渣土车不得上路行驶;四是强化重型车辆管理和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入户检查。
3.加强加油站管理。一是加大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管控力度。2022年5月底前,开展辖区内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全覆盖专项行动,确保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稳定正常运行;二是实施夏秋季错时装卸油及倡导错峰加油。5月至9月期间,实施夏秋季错时装卸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所有加油站卸油作业时间调整至每日晚20时至次日早6时期间。倡导错峰加油,出台加油优惠鼓励政策,引导公众在每日晚20时至次日早6时进行加油;三是加强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
4.加强餐饮油烟管理。一是全市大型、重点区域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按要求联网,确保凡营业百分之百在线;二是中心城区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维护情况的检查;三是禁止露天烧烤和煎炸食品。
核查办理情况:经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核查,群众反映的养羊户在自家老宅院内养殖山羊,现存栏52只,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养殖粪便定期清运,外售至附近村庄菜地做底肥,现场未发现有养殖粪便乱堆、乱放现象。
核查办理情况:经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联系核实,群众反映的疑似污染问题来源于南阳多宝利矿业有限公司。该企业现有密闭彩砂生产车间一栋,彩砂生产配套有收尘设施,今年刚恢复生产。企业已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粉尘及噪声污染进行监测,监测正在进行中。下一步,南召分局将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生产,确保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到影响。
核查办理情况:经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焚烧问题实为南召县春华实业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行为。该企业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加工,配备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喷淋塔等除异味设施。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该企业排放的无组织和有组织废气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超标排放情况。下一步,南召分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核查办理情况:经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和王庄镇政府联合核查,王庄镇闫庄村有一塑料厂,名为新野县杰豪塑业有限公司,该企业有环评手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齐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焚烧塑料行为。下一步,新野分局将加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核查办理情况:2022年4月6日,淅川县库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该水域巡查时,发现有拦河养鱼的拦网,立即进行了拆除。2022年4月27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水域进行复核,并彻底拆除了遗留的拦网。为方便社会各界对库区水质保护工作的监督,淅川县库区综合执法大队同步设置了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微信同号),欢迎公众积极参与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