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小区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不知道怎么解决物业问题,只能向这求助。今年在奥园康城买了二手房,办理装修的时候是已经交易完成、但是房产证没下来的时候,物业预收了我半年物业费,给办理了装修手续,当时交了两千的装修押金;现在装修完毕退装修押金的时候却告知我没有办理过户,需要再交一年的物业费才能办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规定,我不仅不欠物业费还预交了半年,现在却因为物业费不予办理过户,而且退装修押金也是各种阻挠,奥园康城物业问题很多,小区内没有争得业主同意允许各种小贩进来摆摊,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导致小区内乱停车情况特别多,希望能用一个部门对小区物业严格监管,给我们居民一个良好生活环境。谢谢。
1、预收物业费问题。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新老业主买卖房屋后,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并且新业主需按物业公司接房规定,预交一年的物业费作为新业主变更信息的凭证。该名业主来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时由于房产证过户手续未完成办理,手续不齐全,所以无法变更物业登记的信息。该名业主在前任业主的名下预交了半年的物业费,并按前任业主的信息办理了装修手续,同时交纳了两千元的装修保证金。
2、关于装修保证金退款问题。经调查,该名业主的装修保证金已于9月21日上午退给业主本人。因物业公司财务制度原因,退还装修保证金手续有些繁琐,要求业主本人来办退款手续,如不是业主本人办理则需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来办理。由于该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使用前任业主的名字,客服人员通知退款时没有交代清楚,所以出现无法退款的现象。新乡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已通知新乡市康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客服人员进一步加強岗位培训,要求客服人员工作更加细致,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3、关于小贩进小区摆摊问题。经了解,物业公司是按照《新乡市创文指挥部通知》中“为切实解决占道(店外)经营顽疾,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按照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各辖区办事处(城镇)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利用街巷、社区庭院等空闲地块设置瓜果、蔬菜销售便民服务。”的要求,“创文”期间在该小区设置了小贩摆放摊位。现已责令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摊位进行清理。
4、关于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问题。地下车位产权归新乡市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出租和出售由新乡市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物业公司无权决定。为解决小区地上停车难问题,物业公司正在与开发商协商出租地下停车位事宜,尽快改善目前的停车环境。新乡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同时要求该物业服务公司加强对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的严格管控,安排车辆疏导员对小区内车辆进行疏导,严格控制临时车辆的进入和停放,保证小区道路畅通。
领导您好! 在之前的创文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政府大力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使得新乡市在各个当面都有了质的提升。可是这两天凤泉区市场周边又出现了占道经营,而且情况比以前还要严重。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市的创文精神,且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出行与生活。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安排解决!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创文检查结束后网友反映的占道经营整治出现松懈现象,个别地段出现商户占道经营现象。由于职责分工调整,交接期间出现工作空挡造成部分商户占道经营。 目前,我区已加大巡查力度,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巡查时间从早6:30至晚10点,工作时间确保无占道经营发生。同时,我区已加强引导,将卖农产品引导到火车站摊贩区进行经营方便居民购物,杜绝占道经营现象发生。 感谢您的监督!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9月10号礼拜天上午我带孩子去人民公园游玩,到了南门我们看到整齐的车子,很高兴。可是等我们尽兴而归时,发现电瓶被盗,很不可思议,东西不值几何钱,可事情发生在,广天化日之下,又在全市创文关键时刻。这样的行为令人愤怒。请领导关注下人民公园附近的治安问题。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目前,为防止此类案件再度发生,东街分局已将该警情指令下发便衣队,加强公园周边巡逻防范,给予犯罪分子武装震慑;并在重点时段对公园南门、西门、北门几个案件高发区域的视频蹲守,力争发现现行;同时要求公园内保部门和南门、西门、北门停车场车辆看管人员,要及时提醒群众在公园游园期间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场所,提升群众自防意识,防止案件发生。
尊敬的市长领导同志: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高校教师,于去年为父母在上海城小区C2栋楼购买一处1楼住房,8月底交房在即之时发现,在该住房东面采光处0.5米距离内,违章加盖一排车库,车库距离附近燃气管道阀门0.3米。根据国家《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强制性国家标准,车库或车位应距离居民楼最少是6-10米,我已向规划局,消防96119两家单位举报反应,但至今无任何回音。期间开发商组织多名其在小区内通过内部购买住房的本单位员工、物业人员和利益关联的装修公司员工假扮业主委员会胁迫我签署协议同意在房外一米内盖车位,请问我该如何维护人身安全和依法纳税后的房产物权?请问如果走诉讼程序我应该起诉违约开发商还是不作为的有关部门?
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17年8月28日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后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经查,小区居民举报属实,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与开发公司(新乡市立拓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在不违反小区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如小区大部分业主同意将违规建设的车库改为便民车棚,开发公司负责人同意立即将车库整改为自行车、电瓶车车棚,如大部分业主不同意或开发公司不进行整改,我局将按照我市《新乡市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办法》(新政办[2014]67号)相关规定要求,通知辖区政府依法对违法建设的车库进行强制拆除。 欢迎您继续关注新乡的工作,如您对办理结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登陆新乡市政府网(),在“市长信箱”栏目里留言,我们将及时受理。
您好, 王市长! 我是咱们新乡市封丘县应举镇丁寨村村民, 我目前情况是考上大学后, 在北京上班10年, 户口还在老家, 是咱们出门在外的新乡人, 最近我遇到实际困难,需要您帮助解决, 相信我的困难也是同一类人民群众的困难问题。
2017年3月31日, 我们在北京丰台妇幼医院新出生的宝宝孙xx, 需要委托家人给办理户口, 我人在外地,平时很难回家. 我们家人前后去派出所办理了6次, 中间提供了我和老婆双方的户口本(她户口在洛阳)、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委托书等办理户口的全部证件及复印件,河南省封丘县应举镇派出所所长拒绝给办理上户籍, 要求必须本人去派出所办理。 既然我们的证件合法有效,且准生证已经经过县计生办调查,证件真实有效,可以办理入籍上户口, 不明白为什么必须要我本人回老家了才能办理?希望您帮忙解决我的难题,让在外务工的新乡子弟能够委托家人办理新生儿户籍。
经查,寄件人堂哥持相关手续到我县应举镇派出所办理婴儿入户,但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手续时发现其非寄件人本人且不是家中近亲属,寄件人一家三口均长期居住北京,在未提供婴儿监护人的委托书和申请下,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应有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在办理出生入户时还需采集监护人人像,但监护人从未到场,其堂哥也一直未提供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申请,故应举镇派出所没有受理其入户申请。
张你好,我是新乡市居民参保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老婆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我女儿出生20天因病在中心医院住院,给女儿办理医保我去了新生儿医保窗口,工作人员让先下户口,我把女儿的户口下到我老婆名下户口下到了新乡县,再去办理新生儿医保时他们说小孩是农村户口让去新乡县办理,我来回跑了好几次都说办不了来回推脱,女儿还在住院这办个小孩医保怎么就那么难啊,急急急希望领导帮忙看看怎么才能办理。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新政办2016【149】号)第十八条规定:“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从网友反映的情况看,新生儿为新乡县居民户口,该网友可以到新乡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和备案手续,按规定进行报销。
我是家住封丘县的一名在校大学生,今年为了申请国家助学金,去乡政府民政局盖章的时候被告知除了低保户和五保户之外,其他人员不给盖章,但是我们家的情况完全符合申请助学金的条件,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经查,寄件人家住我县陈固镇东守宫村,现就读于河南大学人力资源系,其现有楼房三间两层,父亲高某强经常外出打工,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不属民政扶持对象,因此陈固镇民政所不予盖章。9月5日,我县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致电河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处不接电话,未问明情况。随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向寄件人本人解释相关政策情况,寄件人表示理解同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新乡的工作,如您对办理结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登陆新乡市政府网(),在“市长信箱”栏目里留言,我们将及时受理。
我家亲人患有乳腺癌,her2+++。虽然政策显示赫赛汀已经从20170901被纳入医保范围,但是截止目前该政策没有落实。我们在全新乡市从医院买不到药,只能继续从郑州药店全额自费购药。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按照《做好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5号)要求,全省重特大疾病就医管理规定,实行定点救治。省级医保经办机构确定各病种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医保经办机构确定各病种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患者可自愿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网友享受医疗报销待遇,需要住院,该病种定点医院有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如果没有该药品可以办理转诊。
今天从新乡高铁站坐到新华大道,还是在高铁出站口坐的,比较正规的,开走五分钟后直接要价40,还声称没40块根本不会有人拉。十分钟不到又吆喝让别人上车,又多赚了5块钱,拼车就算了,还照样收高价,希望这种敲诈行为得到管理!
一、经调查,豫GTJ***牌照出租车为矿起公司车辆,驾驶员张X在高铁东站运送客人时不打表、议价行为属实,依照《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对驾驶员行政处罚1000元,并抄告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10分。
二、新乡市高铁东站确实存在个别出租车乱收费不打表等违规行为。针对此情况,我们加大了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安排两个执法大队专职负责出租车市场管理,同时派出三个稽查队对高铁站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集中优势力量加大对高铁东站等重点区域违章、违规车辆的打击治理力度。
三、目前,我市所有出租汽车车体全部张贴了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线,我们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督,欢迎对拒载、随意要价等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建议乘客在遇到出租车驾驶员违规经营时,通过手机录音、录像以及索要等方式收集证据,及时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线,并配合执法人员做好投诉笔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新乡的工作,如您对办理结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登陆新乡市政府网(),在“市长信箱”栏目里留言,我们将及时受理。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新乡市渠东二路二建家属院北院的居民,北院养狗住户较多,其中有一家一楼住户养的狗经常深夜12点-3点左右不间断狂叫,每次持续时间长达20分钟,严重影响了院内居民的正常休息,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及解决,给百姓一个正常的休息环境,谢谢!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红旗区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渠东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办理结果反馈如下: 经查,网民反映问题属实。接到网民留言通知后,渠东办事处立即联合四排房社区对该养犬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并在小区张贴《文明养狗告知书》,呼吁犬主文明养犬。现该养犬居民已将小狗仔运走。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写这封信有两个重要的关系民生的问题,一是新乡南区的环保和空气质量问题非常突出,一直得不到有效和彻底的解决!另外一个是南环周边的中小学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均衡问题!
2017年9月10-15号新乡市为了迎接创卫工作,新乡市的空气质量很好。我们南环这边的居民生活区如新一中南环校区,绿都城,金谷阳光,金龙花园,丽华小区,一中花园等等晚上和白天都没有闻到周边化工厂新乡拓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天牛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和河南现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恶臭味道。 但是自从9月16号创卫评选进入尾声后,从9月16号晚上到17号晚上每晚9:30以后到凌晨4:30左右开始闻到新乡拓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天牛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和河南现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这些工厂排放的恶臭味和烧焦塑料的刺鼻味道。
这只是表面现象,南环这边的工厂区是怎么可以让建商品房变成居民区的?是新乡市规划局规划的吗?如果是,为何这样规划?新乡拓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天牛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和河南现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恶臭气味这么严重,为何还能一如既往的去生产开工?是怎么通过新乡环保部门的环评的?难道新乡市环保局就不知道我们绿都城等周边小区的举报和投诉?为何9月16号创卫刚结束晚上就开始放臭气? 我们恳请领导能为民办点实事,严查下新乡环保局和教育局的工作问题和问题!(字数有限,关于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问题写在第二封里)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新乡高新区南环附近的绿都城、金谷阳光地带、金龙花园等几个小区周边有河南现代包装、河南天牛工业机械、拓新药业和海滨药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对网民反应的问题,新乡高新区领导非常重视,随即组织了区环保执法人员对小区周边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夜查),并逐一与举报人进行联系沟通,特别对群众所反映气味比较重的时间段(晚上九点以后)进行巡查。经查:
1.河南现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南环与牧野路交叉口,该公司2007年建成双轴向拉伸聚丙(BOPP)膜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多功能光降解双拉PP农用膜和双向拉伸聚丙烯落膜。生产工艺为投料→主辅挤塑机→三层共挤T膜→流延→纵拉→横拉→切边→测厚→电晕处理→收卷→分切→包装。该项目于2007年4月16日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新环监【2007】107号)批复,2010年7月5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验【2010】068)号文)。 二期年产多功能高阻隔BOPP薄膜3.5万吨项目于2010年11月16复(新环监【2010】398号),2015年6月17日验收(新环验【2015】108号)。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厂房西墙周边有少量异味。其废气源为挤出工艺中产生的聚丙烯热解产物,环评要求建设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为彻底解决好车间废气的问题,该公司现已购买一套废气净化系统,对车间废气收集后通过离子光氧一体机处理后高空排放,目前该设备已安装完成。2017年9月16日,该公司再次委托河南省万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限值》和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2.河南天牛工业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柳青路与牧野路交叉口,该项目年产3500辆专用汽车及4500套专用汽车配件生产线日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06】31号。目前该公司主要生产冷藏车的安装及改装,工艺是常压板组装。车间在搅拌不饱和树脂胶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VOCS气体,现已安装一套UV光催化氧化装置,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其处理工艺为:废气—均流网—C波段紫外线装置—臭氧发生器—过滤装置—洁净空气排放。河南省万华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并已完成专家组验收。
3.新乡拓新生化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野大道与德源路交叉口西南角。该公司“年产1000吨核苷(酸)系列产品项目于属异地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完工,2012年11月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准,投入试生产。2014年12月31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批复(豫环审2014(613)号)。该公司曾被绿都城小区居民多次举报,其中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有一台焚烧炉,在焚烧液体废物时会产生很大气味。鉴于以上情况,新乡高新区已于2016年对拓新药业焚烧炉进行了封停。现该公司在每个车间均安装了紫外催化氧化设施用于对车间废气的治理,每个反应釜口安装有伸缩性集气罩,负压收集的气体进入管道后通过紫外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排放。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河南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两次对车间内无组织、有组织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及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标准。
4.新乡市海滨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新飞大道德东街坊,该公司年产美罗培南医药中间体F9项目于2005年开始筹建,2005年06月20日通过省环保厅批复(豫环监【2005】84号),2008年投产试生产,2008年10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验收(豫环保验【2008】89号),该公司车间反应釜在投料期间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冷凝器冷凝,然后交替进行进入活性炭吸附罐进吸附后排放,为更好的解决车间废气的治理,已安装一套UV催化氧化处理设施,现已投入使用。该公司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车间无组织、有组织废气治理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及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标准。 通过此次突击检查发现拓新药业及河南现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确存在厂界周边有少量异味,厂区车间个别设备跑冒滴漏现象,区环保执法人员要求该两个企业立即对生产车间设备进行认真细致排查检修,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的气味扩散扰民。
下一步,新乡高新区将加大对南环附近企业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附近居民不因气味影响正常生活。
小北街棚户区说拆了都说了好多次了,应该十几年前都说要拆了吧,目前新乡市对于小北街棚户区是怎么规划的呢?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红旗区委高度重视,已责成西街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办理结果反馈如下: 经查,红旗区小北街(红旗医院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平原路与劳动路的西北角,该区域东至劳动路、西至普利海港城开发项目地界、北至石榴园大街、南至平原路,总占地面积约92亩,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4.64亩,涉及拆迁户数1222户,拆迁面积112606.18平方米。2011年3月10日,红旗区人民政府与香港中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小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并在新乡注册成立了子公司“新乡市中裕置业有限公司”,小北街项目于2012年3月20日被市政府确认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西街办事处对小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数据统计、房屋征收方案(草案)、规划设计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但原开发公司一直未见行动。目前办事处对小北街棚改项目正在重新招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