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VOCs攻坚部署,治理成效显著。今年1—7月,经过VOCs攻坚治理,臭氧浓度同比改善10%,优良天数增加31天。
早在2017年厦门金砖峰会、2018年青岛上合峰会等国家重大事项保障工作中,德州市就意识到VOCs治理将成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方向,进而着手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积极对接科研单位,借鉴成都等地治污经验,提前做好技术贮备。解决方向和技术是第一位的工作,2019年即确定臭氧“东南微风、静稳天气、高温干燥”的污染特性。去年2月15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即组织全市涉VOCs企业技术主管300余人,邀请高等院校权威专家系统培训。6月,邀请上海环科院臭氧污染治理专家对全市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并提出明确要求。8月,组织全系统和涉VOCs企业负责人50余人赴昆山市参加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科技大会。9月,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开展涉VOCs企业摸底排查,共排查确定853家企业,并确定50家年排放量5吨以上的排放大户。12月,在重点行业中筛选确定50家企业治污方案,组织示范工程建设。今年以来,针对臭氧污染居高不下局面,每周邀请“一市一策”专家把脉会诊。5月,赴苏州市实地学习特色行业VOCs治理经验,深入了解利用市场化机制,引导企业用活性炭再生利用治理模式。5月,在生态环境部方案征求意见时,德州市就对方案就行认真研究,并制定自身方案。部里方案正式印发前,6月3日,德州市就印发《德州市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全面禁止生产、销售VOCs含量不达标产品。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胶粘剂、清洗剂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相关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6月,组织全市20家涉VOC上市企业召开治理交流会,要求在治污技术上做示范,并向企业发出倡议。
在实际工作中,德州市坚持抓住主要影响因素和重点排放大户,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织密监管体系。调研发现,全市涉VOCs企业约7成多治污设施选用UV光氧设备,而监测数据分析显示,UV光氧设备出口臭氧浓度普遍高于进口,最高相差263倍,不仅未发挥减排效益反而成为臭氧“发生器”。针对这一情况,今年6月,德州市采取断然措施,组织全市613家使用单一UV光氧设施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适宜高效”原则升级改造,这就抓住了整个问题关键的关键。同时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VOCs走航监测,对走航发现的浓度异常区域和点位,及时交县市区排查整治。在治理工作上不一面平推,成熟一家治理一家,一项项落实攻坚任务,积小胜为大胜。开展错时削峰,将全市364家涉VOCs喷涂工业企业纳入错时作业范围。建筑涂装、道路施工等涉VOCs排放的生产作业环节实行夏季高温时段暂停作业。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组织成品油销售企业制定加油站夜间加油促销政策,引导群众错时夜间加油。对全市所有储油罐管路、阀门进行地毯式排查,严防跑冒滴漏现象。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指导企业按照“应收尽收”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等企业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开展泄漏检测。分赴13县市区,深入80余家企业进行一线指导帮扶,做到指导有力度、帮扶有温度,推进治污设施有效运行。今年以来,共检查涉整改VOCs企业350家、加油站640个、汽修企业239家、使用涂料施工工地140个、餐饮单位171家。
臭氧污染治理涉及行业多,反复性强,最关键的是领导真重视、使长劲。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主任制,把握大局、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落实臭氧治理任务,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牵头抓推进、县市区具体负责协同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今年6月,市政府对空气质量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治理攻坚专项调度机制,对夏防重点工作实施量化调度通报。7月,市委出台新修订的《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最高权重纳入环境空气主要指标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SO2、NO2五项指标权重分别为30%、20%、30%、10%、10%)。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市考县市区、部门,县考镇街的逐级考核机制,压实“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杠杆作用,提高正向激励的导向性,倒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落细。正是行政推动和科技攻关双管齐下,为臭氧污染防治攻坚铸就坚实后盾。
监测数据与治污设施质量直接关系到治污措施的精准性,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今年以来,为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德州市组织多次集中检查,对83个监测机构448个样本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监测机构,根据问题性质不同,采取自行整改、责令整改等措施加以惩戒,性质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出台《关于明确市级调度重点项目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通过考核县市区重点工作,加大对环境监测问题通报结果在考核中的应用,层层传导数据监管压力,严厉打击数据恶意造假。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现场调研、专项检查等时机,与排污单位、环保设备供应商进行座谈交流、谈话提醒,帮助企业提高认识,拒绝选用低效治理装备。加强VOCs治理设备市场引导,约谈28家环保设备供应商,坚决摒弃以次充好、低价竞争现象,助力排污企业提升治理水平。德州市将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VOCs治理科普宣传融入环境教育各层面。组建全市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巡讲团,赴各县市区开展巡回宣讲,“零距离”为企业负责人解疑释惑。通过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百问百答》《德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明白纸》等新媒体宣传品,为深入推进VOC治理提供良好氛围和支持。
得益于系列措施的采取,今年1-7月,全市O3平均浓度189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居山东省第3位。7月份,O3浓度183微克/立方米,列山东省第7位,“2+26”城市第5位,综合指数列“2+26”城市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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