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田 通讯员 许颖 彭燕)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布了2022年度全市第一批通过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发现的环境问题典型案例,深入分析环境违法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重点,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如何在生态环境执法中坚持“抗疫”和“纠违”两不误?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积极创新实践,运用科学、高效、规范的执法手段,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执法过程中综合使用用电监控、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电子标记、排污许可、危废平台、环检监控平台、无人机、走航等9种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综合执法,全面摸排线索,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苗头倾向,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利用非现场执法手段检查企业306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4个,拟立案处罚2起。
近日,市北大队执法人员在应用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非现场网上执法巡查时发现,辖区内某医药公司正在进行危险废物贮存信息变更,相关变更信息存在异常。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得知,该公司正进行年度报废药品处置,因管理人员更换,不清楚转移前需要按要求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法人员发现时,报废药品运输车辆基本装车完毕准备运输出厂。市北大队不等不靠,一方面安排专人一对一指导该公司新任职人员进行系统信息填报,另一方面马上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叫停转运行为。经对企业的指导帮扶,该企业在次日修改完善系统信息,按要求申领网上运行转移联单并将报废药品合法转移处置。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市北大队及时阻止了该企业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违法事实发生。事后,该企业表示充分认识到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性,将进步通过加强职工培训,落实好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3月16日,执法支队在用电监控平台进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城阳区某纸业公司用电监控多次出现报警。经平台查询,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工艺为UV光氧催化,其主要用电设备是UV灯管。执法人员初步判断产生报警原因是UV灯管有损坏,治理设施用电负荷降低,造成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但实际废气处理效率达不到设计标准,有超标排放的风险。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企业,要求企业对UV光氧催化进行全面检查。经企业检查反馈,确实存在工作人员巡检不到位,未及时发现UV灯管损坏的问题,已立即整改完毕。经过几天的运行观察,该企业用电监控平台未再产生新的报警。
疫情期间,市北大队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视频、拍照等方式对隔离酒店废水消毒加药记录、余氯在线设施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转运联单记录等进行“在线”检查。检查过程中,先后发现隔离酒店废水消毒加药记录不及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不规范、转运联单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均在第一时间要求酒店进行了整改。对于医废转移不及时问题,市北大队积极协调医废处置单位增加运力,帮助酒店解决难题,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
典型案例4: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崂山大队通过在线监控系统发现某公司污水在线月,崂山大队执法人员通过青岛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发现辖区内某公司污水在线数据COD出现异常高值,立即电话通知企业查明原因。企业管理人员对环保设施进行了检查并联系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单位,经排查发现,系COD自动校准零点信号异常导致,经重新校准后及时排除故障,数据恢复正常。随后企业和运维单位通过智慧监管系统企业端APP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上传,形成执法人员非现场发现问题、企业及时整改,通过掌上APP上传报告的闭环管理模式。
典型案例5: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胶州大队通过在线监控系统发现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在线日,青岛某水务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氨氮时均值数据显示异常,报警信息实时推送至胶州大队执法人员和监控人员执法终端,相关人员随即开展联勤联动,第一时间开展“非现场”执法和监测工作。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污泥的分类收集、消毒、贮存、收运处置以及污水处理台账等情况,详细了解污泥的收运量和暂存点的消毒措施,以及污水加药处置、终末消毒等情况,特别对台账记录、交接记录、消毒记录、污水处理设备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查阅,并要求企业对排查发现的设施使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监测人员利用智慧监管平台的大数据对该公司历史进水和出水曲线进行了细致梳理和分析,在线指导和纠正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存在的问题。胶州大队充分整合利用胶州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摸索出一整套“非现场”执法保障机制,在实行“不见面”执法模式下,有效避免“灯下黑”,护航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