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温季节的到来,疫情防控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疫情处置等高强度长时间作业时,中暑的发生。
随着高温季节的到来,疫情防控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疫情处置等高强度长时间作业时,中暑的发生。
5 月 31 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提到:切实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科学处置高温中暑。
对于患有心、脑血管性疾病、慢性肾炎、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的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不应安排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
不得安排怀孕的疫情防控人员在 35℃ 以上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 33℃ 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应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安排核酸采样及疫苗接种时间,并加强高温工作场所中暑防控指导。
高温天气时尽量避开日光强烈、气温较高的时段工作(如 11 时~15 时),选择早晚温度相对较低时段开展工作。
加强高温工作场所、高温天气户外疫情防控人员轮换休息,降低劳动强度、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高温环境下缩短到 2 小时以内)。
高温工作场所或高温天气户外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如防晒遮阳棚、移动式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固定式空气淋浴设备等。
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防护服内可穿戴的风冷马甲、散热背心等个人防护用品。
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应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防暑降温饮品、食品,如糖盐水、盐茶水、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 0.1%~0.2%、水温 8℃~12℃ 为宜)、绿豆汤等。
如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避瘟散、生理盐水等防暑药品,以及冷水、冰块或化学冰袋、冰水毛巾等降温用品。
疫情防控人员出现中暑先兆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按防疫要求脱掉防护服,到阴凉通风处休息,补充含盐清凉饮料,并予以密切观察。
疫情防控人员出现中暑时,应立即祛除致热因素,快速有效降温,补充水盐,采取控制抽搐、保护气道通畅等对症处理措施,并做好转运准备。
1. 立即移离高温环境。迅速转移中暑人员至阴凉通风处,使其平卧,按防疫要求脱去防护用品及被汗水湿透的衣服。
2. 快速降温。采取水浴或冰水擦浴、电子冰毯、冰帽、冰袋降温、扇风加快蒸发、对流散热等措施,使中暑人员核心体温在 10 min~40 min 内迅速降至 39℃ 以下;
3. 补充水电解质。对仍有意识的中暑人员,可少量多次补充含盐清凉饮料、盐汽水等,但不可急于补充大量水分,否则会引起中暑人员恶心、呕吐和腹痛等。
4. 对症处理。用风油精或清凉油涂于中暑人员的头部太阳穴;病人清醒时可口服藿香正气水等药物。
如中暑人员呼吸停止,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一旦出现高热、昏迷抽搐等症状,应让病人侧卧,头向后仰,保持呼吸道通畅,同时立即拨打 120 紧急救治。
5. 快速转运。按照「先降温、后转运」的原则,当降温与转运矛盾时,降温第一、转运第二,转运途中持续降温,打开救护车内空调或开窗等。